您当前位置:

首页 > 产品中心 > 产品分类四

男子花5元在便利店买到过期孜然要求赔偿1000元法院判了!

发布时间:2025-09-28 浏览次数:

  沈先生介绍,今年4月1日,他在某便利店购买商品,买了一包价格为5元的某品牌孜然,“该商品生产日期为2023年2月14日,保质期为常温下保存十八个月,。”沈先生认为,某便利店作为经营者未尽审查义务,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,遂诉至法院。

  望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,沈先生购买孜然时已过保质期,且某便利店作为食品销售方应知晓该情形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,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,系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。同时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一百四十八条之规定,销售明知是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消费者损失的,消费者除要求赔偿外,还可以向销售者主张价款十倍的赔偿金,增加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的,为一千元。法院最终判令某便利店退还沈先生货款5元并支付赔偿金1000元。

  “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一百四十八条,即使是销售低价过期食品,也可能面临千元级别的惩罚性赔偿,经营者切勿抱有侥幸心理,必须履行严格的进货查验义务,并及时清理过期、变质食品。”泰和泰(长沙)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、副主任李志员律师表示,另一方面,消费者遇到过期食品等食品安全问题时,也无需因商品价格低而放弃维权。可先与经营者协商,协商不成的,既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,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,主张“退还货款+惩罚性赔偿”,“法律明确赋予消费者此项权利,主动维权既是保护自身权益,也是督促经营者规范经营的重要力量。”

  1.保留证据很关键:一定要保存好食品本身,它是证明食品存在问题的直接证据;同时,购物凭证(如购物小票)是消费的重要证明,千万不能丢;相关照片或录像等视听资料也能辅助证明购买过程及食品状态,比如拍摄食品的生产日期、保质期、购买地点等信息。

  2.优先协商解决:携带好保留的证据,与商家友好协商,尝试沟通解决问题。很多时候,商家了解情况后会积极处理,这样既能节省时间和精力,也能快速解决纠纷。

  3.投诉途径多又广:要是协商不成,别着急。可以拨打12345热线,或者通过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的官网、微信小程序进行投诉。市场监管部门会介入调查、调解,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

  4.法律武器来兜底:如果在监管部门介入调解后,问题还是没有得到解决,消费者就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权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

联系地址:‌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新塘328号银河集团大厦14号

联系电话:020-48756378

E-mail:admin@eyoucms.com

服务热线:4921143

扫一扫,关注我们

Copyright © 2024-2026  银河集团官网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非商用版本

粤ICP备28658515